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禅宗常用术语:公案是什么意思

    禅宗在中国发展过程中,出现五家七派分头并弘的繁盛局面。与此同时,禅宗不同宗派也出现了许多代表各自特色的术语。这些术语具有很深的佛教内涵,有的已经演变成汉语词汇中的日常用语。对于一个想了解和学习禅宗的人来说,熟悉禅宗常用术语的意义,是深入研究禅宗的必备基础和条件。今天就来带你认识一下公案是什么意思。

禅宗常用术语:公案是什么意思

  公案原指官府的案牍,即法律命令,是至为严肃而不可违犯的法令,可以定法,可以判断是非。禅宗运用它专指前辈祖师的言行范例。通俗地说,公案就是对禅宗祖师言行范例所做的总结和归纳。凡禅宗祖师“拈弄”或“评唱”的因缘或“上堂”、“小参”所作垂示的话头,后人都称之为公案。师徒之间的机锋、现存祖师的语录,或偈颂,也都属公案范畴。对于公案定义,圆悟禅师在《碧岩录》第九十八则评唱中说:“古人事不获已,对权垂示,后人唤作公案。”自此,禅宗行人就把禅宗祖师的言行视为公案,也就是把禅师的言行视为判定是非和衡量迷悟的标准,以此宋印证禅宗学徒对禅的宗旨是否予以领悟。

  禅宗公案盛行于唐末五代时期,当时禅宗内部参禅之风大为流行。在禅宗师徒机语问答中,形成了许多固定的问答句式。禅宗学徒将这些机缘问答之语记录下来,汇集在一起,作为参禅者的指示。天长日久,这些语录便成为禅宗学徒思考研究的对象或坐禅的座右铭,并作为后代禅者依凭的范式,后人于是将此称为“公案”。运用“公案”一词最早的是唐末僧人黄檗希运禅师。他在《传心法要》中说:“既是大丈夫,应看个公案!”至五代宋初,“公案”则被大量运用于禅僧的参禅活动之中。《碧岩录》三教老人序说:“尝谓祖教之书谓之公案者,倡于唐而盛于宋,其来尚矣。”

禅宗常用术语:公案是什么意思

  按照禅林说法,公案的总数约有一千七百多则,但在禅门中经常使用作为启发弟子悟性的有五百多则。其余则大多比较冷僻或重复。禅宗最初仅有独家语录,其后语录之书日益增多,出现了汇辑的公案之书,其中在禅门中以《五灯会元》、《碧岩录》、《无门关》、《人天眼目》等书最为有名。试举一则“磨砖作镜”的公案如下:

  马祖道一禅师当年在南岳传法,常独处一室坐禅,不接待来访者。一天,南岳怀让禅师弄了块砖到他庵外磨了起来。磨了半天,马祖才问道:“你磨砖作什么?”怀让禅师说:“磨作镜”。马祖说:“磨砖岂能成镜?”怀让便道:“磨砖既不成镜。坐禅岂能成佛?”怀让又说:“你若是坐禅,禅非坐卧;若学坐禅,佛非定相。于无住法,不应取舍。汝若坐佛,即是杀佛。若执坐相,非达其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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